龙鹰皓继:关于黄向墨问题的一点看法

龙鹰皓继 2017-11-6

在国际社会,尤其是涉及到一个经济和科技上十分强大的国家政府作为靠山,涉及到情报,特务以及微妙的通过一个独裁专制国家的黑道操控,或蓝金黄策略来直接、间接的负面引导及影响另一个民主国家的国家政策,一般是很难获得严格意义上的能够直接应用到法律诉讼的严谨证据。有些政治及经济层面的接二连三的丑闻,或政治、社会层面的不够十分严谨的证据,足以让一个政治家或商人名声扫地,下台或破产好几次,但这些仍然不一定能达到法律意义上更严谨要求的适合于刑事诉讼的证据。
这就是说法律层面的证据,跟政治、社会、外交及新闻层面的证据,有时候完全不是一码事。前者法律层面的证据不仅要体现某一作为如政治捐款跟随后的社会、外交后果的一般人都不难怀疑的时序及因果上的逻辑关系,而且要求法律上能够明确认定的实体证据,由此能够排除其它因素的实质性影响;而后者则主要是考量某一作为跟随后的政治、外交后果的时序及因果上在常识层面的直观联系,而更直接的逻辑上一对一的实体证据,则会显得相对不足或缺乏。
比如说黄向墨向某一政党的在某一微妙时刻的大笔捐款,或威胁要收回某一笔捐款,很快从时序的角度引起该执政党在南海问题上突然导向某国极权政府的一边,再联想到黄向墨的别的政治捐款所引起的类似的政治后果,如某一黄看好的亲华华裔议员随后在某一政党的被提名及当选,从政治及社会的角度,人们很容易断定黄向墨的某一大笔捐款,跟某国当政政党在南海政策上的改变有着内在的逻辑联系,但是从法律的角度,这种证据显然至少是不够足以强大和严谨,或者是有点单薄和不足,难以达到刑事起诉的要求,因为它不能排除别的因素,比如说恰好在这个时候某一政党内有不少重要成员因为别的因素要求该政党改变在南海问题上的立场,而且指责黄向墨的一方一时也拿不出黄要求该政党改变南海政策的更直接的对话及通信的更直接的实体的录音或电子邮件之类的法律层面的严谨证据。这样客观上就给黄向墨造成了一种反告媒体的机会,或许还有某国政府在背后的支持。
这就是典型的一种法律层面的两难状态,这里虽然法律不能确认某一商人的蓝金黄贿赂行为,但也不能明确否认黄向墨没有这种贿赂行为。从外交层面讲,好多国家之间的高层特务的指责,有时候都拿不出法律层面的证据,但是一连串事件的发生,你又很难说它们都是巧合,这个被国家高层认定的特务最后还是要被控制或驱逐出境,或者至少从此要进入一个国家安全委员会的重点观察的黑明单之内,我个人认为黄向墨或许就处于这种境地。
澳洲移民局或移民部长也有一种特殊的权利,那就是直接驱逐那些在社会上高度有争议的人士,尤其是那些多次被主要媒体指责或被他人起诉,但法律上难以定罪的澳洲政府认为会对澳洲国家利益带来长远及潜在危害的问题人士。
从另一层面讲,我们都知道西方国家中有不少杀人满贯或贩毒巨量的黑社会及贩毒集团的首领包括在美国,澳大利亚,虽然有大量的现象级的资料都显示这些人是主要的幕后操纵者或直接参与者,并被多次控告和立案,因而进入该国安全高层的重点控制和观察的黑名单,但有时长达十多年,这些人都很难被定罪,就是因为国家公诉人很难获得法律层面严格要求的实体证据,包括很多证人因遭受恶棍们的恐吓,收买或直接灭口而不能出庭作证,而检方一时又不能通过高科技或内线潜入及引诱手段,直接获得这些宝贵的一剑封喉的法律层面的直接证据。
以上是本人关于黄向墨问题的一点个人看法,而澳洲某大报所作的声明相信也是出于一时的无奈,不得不在法律层面证据相对不足的艰难情形下,作一点最基本的免责冷处理,但是这个绝不是意味着黄向墨先生在法律上取得了某种实体性的胜利。澳洲法律虽然不能证明黄向墨犯有政治行贿刑事罪,但也没有直接澄清或否认黄向墨没有这种行贿嫌疑。
无论从澳洲国家安全的层面还是澳洲民主政治的层面,相信黄向墨至少现在应该被认定为一个严重有问题的人物,并被录入澳洲高层安全部门重点观察的黑名单。新闻媒体的披露绝对没有白做,黄向墨及其背后可能的主子,今后再搞此类的政治捐款及别的献媚行为,相信市场会越来越窄,因而不得不大大的收敛一点。

龙鹰皓继  6/11/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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