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松:推廣簽署聲明效忠國家



作者:林  (拙作節錄發表於2017412日澳洲新報)

無獨有偶,澳洲移民部要求申請臨時簽證、永久簽證、某些短期簽證進入澳洲的人,簽署《澳洲價值觀聲明》,而北京「人大」通過「人大代表」香港區新增條件,要求簽署聲明效忠國家。澳洲和中國這種類似做法,值得推廣到兩個國家整個政界,要求每一名參政者簽署聲明效忠國家。
澳洲聯邦國會參議院Sam Dastyari,去年九月被揭發要求一家與中國大陸有關係的機構代為支付一筆1670元的旅行費用,又收受與中國大陸有關係的一家機構代為支付一筆1600元的法律費用,被澳洲總理譚保抨擊是否收受金錢利益意圖影響澳洲對南中國海的政策?
任何一個國家,都會關注到自己國家的參政者是否效忠所屬國家。為防止外國勢力干涉中國「人大」香港區代表的產生,北京三月舉行的「人大」通過新增三項條件,要求香港區「人大代表」簽署聲明效忠國家、不得接受外國資助,以及「人大常委會」有權終止代表資格。登記表上聲明「未直接或間接接受外國機構、組織、個人提供的與選舉有關的任何形式資助」,一旦核實違反,則當選無效。
澳洲近年面對越來越多移民有興趣參政,未知是否有類似北京「人大」上述的做法——要求參選澳洲各級政壇的候選人,簽署聲明「效忠澳洲」、「不得接受外國任何形式的資助」,以及設立機構審核和有權終止參選人的資格,以防澳洲政壇出現支持恐怖活動、顏色革命(紅色革命)的滲透。
至於北京「人大」要求香港區的代表簽署聲明「效忠國家」,確實有此需要,只不過姍姍來遲!眾所周知,香港的「人大代表」並非由香港的中國人通過普及而平等的投票選舉產生,一直為人詬病,戲稱為「聽話」的代表。至於「聽」誰的話呢?大家心中有數!
回顧北京的「全國人大」,當年選出「國家主席」劉少奇,但堂堂一個「國家主席」,竟然會在「文革」中被其他人不經正常的法定程序打倒,「人大代表」到底效忠誰?是「效忠國家」還是「效忠什麼」——這是遺留至今仍然必須正視解決的問題。
人民是國家的主人——沒有人民,國家什麼都不是。因此,要求「人大代表」簽署聲明「效忠國家」,是理所當然的,提醒參政者效忠整個國家,而不應效忠自己或某黨某派。
建議北京把對香港區「人大」的上述要求,推廣到「全國人大」,要求全中國大陸每一個「人大代表」都必須簽署聲明:第一,「效忠國家」而不是效忠個人或某黨派,避免黨政不分,避免個人崇拜。這是與中國共產黨提出的改革路線一致的。第二,不得接受外國資助,包括「任何形式的資助」,包括「人大代表」及其直系親屬「不得持有外國國籍或外國居留權」。
近年由於越來越多的中國大陸高層親屬移民、留學美國等西方國家,這些高層變成「留學美英、移民美英」的「家長」,「人大」被笑話諷刺變成「外國家長聯誼會」!撇開這種諷刺,譬如要治理霧霾,如果依靠「效忠個人利益」的人去做,治理霧霾也會變成一句空話。因此,要求全國每一名「人大代表」簽署聲明「效忠國家」,而不是效忠個人利益,實在有此需要!
香港的中國人必須效忠國家,中國內地的中國人也必須效忠國家,澳洲的國民也必須效忠澳洲這個國家!
(歡迎讀者意見回饋,作者電郵:DrLinBin@hotmail.com

(转自作者2017-4-2发布在本联盟的电报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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